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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需要,加强后勤财务管理及严格会计核算,确保后勤服务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后勤服务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2)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学校的关系。
  (3)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
    2、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真实及时反映后勤服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
  (3)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分析、研究公司各中心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监督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财务管理的体制
   (1)后勤服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运行模式,公司下设职能机构财务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中心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实施会计监督、实施财务管理;负责拟定公司会计事项的具体办法,参与拟定公司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组织办理会计决策,按规定向学院及有关单位报送会计报表。
  (2)公司下属各中心均由财务部采用统一帐户集中进行分块核算,部门经理是本部门会计责任主体,对本部门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法律责任;各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对自己所经办的经济业务或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负有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4、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公司财务各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制度,1000元以下(含1000元)由总经理负责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由董事长负责审批,饮食中心日常流水帐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2)总经理的审批范围
    ①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和公司报表。
    ②公司机关的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费用。
    ③各中心预算单项开支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费用借支和报帐。
    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相关招待费及福利费开支。
    ⑤各中心固定资产及耐用消费品的购置。

(3)单项开支超过5万元的项目需报董事会审议,并报出资人(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5、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1)借支。经办人填写“借款单”按审批程序找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经财务部审核,会计填制记帐凭证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支票或现金支出。
  (2)借款结算。差旅费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报帐。购货借款于货物验收后十日内报帐。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期限报帐或还款,必须在到期日前二日书面陈述理由申请延期,由财务部审核确定新的报帐或还款日期,否则财务部将从经办人工资中扣还。
  (3)支出及购物报帐。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连同购物发票和验收人或保管人签字的“验收单”或“入库单”,按审批权限找相关领导审核同意,送财务部审核由会计制单,出纳员方能予以报帐。对在集贸市场采购的原料而发生的白条付款单据,须有购买人以外第三者共同经办签字,以及验收人(或过磅人)开据的验收单,经本中心负责人严格审核通过后方能予以报帐。
  (4)购置固定资产报帐。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属固定资产。报帐时经办人需在发票上签字,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再报学院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相关部门审核。

6、对收入的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应协助各服务中心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经学院审核,作为今后收取服务费的依据。
  (2)严格票据管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所有收入必须使用财务部发放的正式票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收取,不得自行购买三联单收取,不得用各种行政章收费。票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管理,建立严格的收、发、核销登记制度。
  (3)对公司各中心的收支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必须及时通过财务按规定入帐,支出按权限开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以收抵支,收入不入帐。违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公司财务部应维护各服务中心资金和经济利益不受侵害,鼓励各中心优质服务、积极创收。

7、会计核算及报表

(1)后勤服务公司财务部按《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会计事项,进行成本核算。
  (2)采用借贷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办理会计业务,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核算方法要保持全后各期的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会计年度自公历 一月一日 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项目齐全、说明清楚。

8、财务监督

(1)公司财务部对各中心一切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监督和检查,有权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各中心需积极配合接受,搞好监督检查,履行相应职责,规范财务行为,维护公司及学院的整体利益。
  (2)公司所有财务接受学院财务、审计、纪委、监察以及财政、税收、审计、物价等有关机关的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使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东莞市东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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